第 47 屆全國油畫展徵件比賽簡章

參賽資格:

18 歲以上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藝術工作者。

參賽規則:

參賽者需送審最近二年內完成之油畫作品,送審作品須未曾公開展示,亦不得同 時參與其他公開競賽。

參賽辦法及期程:

1. 初審送件:檢附填妥之徵件報名表,並依下列規定提供參賽資料。

(1) 初審收件日:112 年 3 月 1 日〜 4 月 15 日。

(2) 參賽作品以數位圖檔(jpg)送審,圖檔容量大小需為 4MB 到 15MB 之間,每 張作品需自行調整至正確方向,檔名需標示參賽者姓名、作品名稱、尺寸(若 因檔案資料不清或模糊,將不予列入評審)。 .....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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